論灸法
灸法是“經絡學說”的重要組成部分,所以“針灸 ”兩個字經常同時出現。由於施灸所用的艾草,來源非常廣泛,治療時,取穴簡單,理論便於記憶,方法易於掌握,並且,療效甚佳,具有防病、治病的雙重功效。經文中對於灸法的治療範圍和原則有著明確的記載:“針所不為,灸之所宜;陰陽具虛,火自當之;經陷下者,火則當之;經絡堅緊,火所治之,陷下則灸之;絡滿經虛,灸陰刺陽,經滿絡虛,刺陰灸陽。”戰國時的孟子曾說:“七年之病,求三年之艾。”說明“灸法”在春秋戰國以前就已經在民間廣泛應用了。
古云:“藥之不及,針之不到,必須灸之。”平常人通常將“針法”與“灸法”通稱為“針灸”。比如人們常說:“有病可以去紮紮針灸。”其實針與灸是兩種不同的概念。 雖然針灸都是源自“經絡學說”,但治療範圍、方法和效果卻有著很大的差別。針刺療法雖有“補瀉、迎隨”的道理,但一般只可以治療“不盛不虛”的癥狀;而灸法則不問虛實寒熱,都可以使用灸法,只是施灸的穴位和方法有所區別罷了。
明·楊繼洲曾說過:“病在腸胃,非藥而不能以濟;在血脈,非針此不能以及;在腠裏,非灸、爇(ruo、音弱,點燃的意思)、熨不能以達。”
明·李梴《醫學入門》說:“虛者灸之,使火氣以助元陽也;實者灸之,使實邪隨火氣而發散也;寒者灸之,使其氣復溫也;熱者灸之,引郁熱之氣外發,火就燥之義也。”
其實,所謂“針藥所不及”,是因為針刺需要調動元氣,而對於陰盛陽虛的情況是不適合針刺的;而元氣虛弱、胃功能極差的情況是很難消化藥物的,故而稱“針藥所不及”。只有灸法,可以避開脾胃而直接將熱力作用於經脈以祛除寒邪,通調經脈。 灸法尤其對一切寒濕痹痛,或久病體弱者,具有促其產生溫熱,發揮溫通氣血、宣經活絡、回陽補虛、祛寒逐濕的作用。灸法不僅能夠治病,而且,能夠預防疾病,具有增強機體抵禦外邪的功能。也就是現在所說的“增強機體免疫功能”。
留言列表